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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质量管理与评建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专项教学检查的通知

教学单位

为规范教学管理,建立健全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和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广州南方学院本科教学检查实施办法》,现开展本学期专项教学检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一)专项教学检查

1.检查时间:12月23日9:00-12:00;14:30-17:30

2.检查地点:各教学单位办公室

(二)反馈座谈会

1.座谈会时间:12月24日9:00-11:30

2.座谈会地点:新综合楼第一会议室

二、检查内容

检查范围为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培养方案内的所有课程对应的各项教学档案原始资料,具体如下。

(一)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和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的课表

(二)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和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大纲

(三)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的课程考核成绩资料包

(四)2023届的毕业论文相关材料(如有纸质版请提供纸质版材料;无如纸质版,则提供电子版材料)

(五)截止2023年11月30日,所有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到基地实习学生名单等相关材料。

(六)截止2023年11月30日,各教学单位内部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相关材料。

三、检查方式

学校邀请校外专家成立专项教学检查小组,由专项教学检查小组分组、依次对各教学单位相关教学档案及工作开展情况展开专项检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应提前将本单位待查教学档案材料整理收齐,安排本单位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以及相关教学秘书参加学校专项教学检查工作及反馈会,并于12月21日前填写在线文档(https://docs.qq.com/sheet/DUFp2YUhXdEpsQ2ZB?tab=000001)报送本单位参与专项教学检查人员名单。

(二)各教学单位参与人员应于检查当日提前十五分钟在本单位办公室候场。

(三)各专项教学检查小组工作人员由质量管理与评建工作办公室联合教务处相关人员组成。各组工作人员负责与教学单位联系、对接,并在检查过程中详实记录存在的具体问题。

各单位应在检查结束后根据专家整改意见,对照本单位工作现状,查漏补缺,及时整改,并形成本单位的相关工作记录,做好工作资料存档。质量管理与评建工作办公室将持续跟进整改情况及成效。


附件:专项教学检查时间安排


质量管理与评建工作办公室

2023年12月19日

(联系人:胡凝、仓小奕,联系电话:61787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