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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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与评建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0-08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

为进一步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深入教学一线了解教学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广州南方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实施办法》,现就本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时间

109日-1229

二、听课人员

职能部门正、副职及以上,教学单位正、副职。

三、听课范围

本学期面向本科生所开课程(含理论课、三实课和体育课)。

四、听课次数

(一)职能部门正、副职及以上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次,其中教务处、学生处、一年级学生工作部、团委质量管理与评建工作办公室的正、副职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

(二)教学单位正、副职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次。

五、听课形式

(一)职能部门正、副职及以上根据质量管理与评建工作办公室提供的课表,结合自身工作安排进行随机听课。

(二)教学单位正、副职根据本单位教学工作特点进行随机听课,听课时应重点关注本单位上学期学生评教排名靠后的教师。

六、听课要求

(一)职能部门正、副职及以上听课课表由质量管理与评建工作办公室提供;教学单位正、副职听课课表由各教学单位教务办公室提供。

(二)领导干部听课前,须提前进入课堂,向任课教师进行听课说明,每次听课不少于1个课时(40分钟)。

(三)领导干部听课时,填写《广州南方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见附件1)。听课记录表采用扣分制,评价指标分为必选考察项和非必选考察项,必选考察项指标主要包括师德师风、教学态度、教学秩序等,听课人应对全部指标进行评价;非必选考察项指标主要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听课人应至少选取两组指标进行评价。

(四)职能部门正、副职及以上完成听课后,应于1229日前将纸质版听课记录表交至质量管理与评建工作办公室(A1-119)。教学单位正、副职完成听课后,由教学单位教务办公室对纸质版听课记录表进行收集、扫描及归档,并于2024年1月5日前将听课记录表扫描版发至邮箱cangxy@nfu.edu.cn

七、听课反馈

(一)领导干部在听课过程中发现急需解决的问题,应立即将问题反馈至有关单位,有关单位应及时给予解决或回复。

(二)职能部门正、副职及以上完成听课后,由质量管理与评建工作办公室对听课记录表进行整理、归档,并将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意见或建议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教学单位正、副职完成听课后,应将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意见或建议及时反馈至教师本人。

(三)对领导干部听课反馈确实存在问题的教师,各教学单位应通过教师座谈或教学督导听课等方式持续跟进教师整改情况,并填写《广州南方学院教学反馈整改情况记录表》(见附件2),该表纸质版由教学单位自行存档,扫描版请于2024年1月5日前发至邮箱cangxy@nfu.edu.cn



附件:1.广州南方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详见OA)

2.广州南方学院教学反馈整改情况记录表(详见OA)


质量管理与评建工作办公室

2023108

(联系人:仓小奕,联系电话:61787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