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学院:为不断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作用,现组织开展2026-2027学年教学信息员选拔工作,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条件(一)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二)学习成绩优良,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能客观公正反映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敢于发表意见。(三)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愿意为学校师生服务,关注学校的教学工作,积极参与教学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四)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各教学单位:为进一步健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机制,强化课程育人作用,持续改进教学工作,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广州南方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现组织开展本学期同行评价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听课时间2026年9月21日-12月31日(第三周-第十七周)。听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随机听课、观摩公开课或示范课等。听课对象及范围(一)听课对象本学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所有任课教师。(二)听课范围本学期本科教学计划内全日制本科课程(...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为进一步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深入教学一线了解教学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广州南方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现就本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听课时间2026年9月21日-12月18日(第三周-第十五周)听课人员及范围(一)听课人员校领导、职能部门及教学单位正、副职(二)听课范围本学期面向本科生开设的理论课、...
全体教学信息员:经教学信息员个人申报,学院考核,教学质量评建与督导办公室考核,公示期满无异议,评选出吕品轩等66名2025-2026学年“优秀教学信息员”,具体考核结果见附件。请有关单位根据《广州南方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六条“发展性素质测评”相关规定,给予教学信息员综合素质测评加分。附件:1.2025-2026学年教学信息员考核结果汇总表 2.2025-2026学年优秀教学信息员名单教学质量评建与督导办公室2026年7月17日(...
全体教学信息员:根据《教学质量评建与督导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教学信息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质评〔2026〕8号)的要求,经教学信息员个人申报,考核小组考核,审核小组及教学质量评建与督导办公室复核,现将2025-2026学年教学信息员考核结果公示如下:本次考核共收到298位教学信息员的考核申请,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拟评选出“优秀教学信息员”66名,具体考核结果详见附件。如对考核结果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学质量评建与督导办公室反映,...
各教学单位:为全面持续反映本科学情状况,了解师生教学体验、时间精力投入、学习成效等,更高质量服务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根据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高校学生学习与教师教学状况调查的通知》要求,学校将开展2026年学生学习与教师教学状况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查安排(一)调查对象学校全体本科学生和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调查内容主要针对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二)调查时间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15日。...
各教学单位:根据《广州南方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结合校外督导实际工作情况,拟开展新一届校外督导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条件(一)坚决拥护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积极落实国家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各项任务,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坚持原则、敢于直言,能按规定完成督导工作量。 (三)具有丰富的高校课堂教学实践经验,掌握教育科学理论知识,具有教学评价、...
各学院:为规范教学管理,建立健全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推进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广州南方学院本科教学检查实施办法》,现开展本学期第二次专项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时间2026年6月5日-6月12日二、检查材料2026届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质量及完成质量三、参加人员校教学督导、教学质量评建与督导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四、检查方式教学质量评建与督导办公室将组织校教学督导成立专项教学质量检查小组,...
各学院:根据教学信息员工作总体安排,教学质量评建与督导办公室将开展2025-2026学年教学信息员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2025-2026学年全体教学信息员二、考核内容2025年9月-2026年6月期间教学信息员的工作表现三、考核程序(一)教学信息员自评(6月3日-6月5日)1.教学信息员填写《广州南方学院2025-2026学年教学信息员考核表》(附件1),纸质签名版于6月5日17:00前交到各学院教学信息员组长处。2.教学信息员骨干填写《...
各教学单位:根据《广州南方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现组织开展本学期学生评价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评价时间大四学生:6月2日-6月7日(第14周)大一-大三学生:6月8日-7月17日(第15周-第20周)评价对象及范围(一)评价对象本学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所有任课教师。(二)评价范围本学期教学计划内课程类别为课堂教学的所有本科课程(结业生重补修课程除外)。工作安排及要求(一)请各教学单位确认不参评课程及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