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教学质量评建与督导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第一次专项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各教学单位:为规范教学管理,建立健全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推进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广州南方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检查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现开展本学期第一次专项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时间2026年3月25日-4月5日二、检查范围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及教案三、...
各学院:为进一步提升毕业论文(设计)及毕业实习指导质量,保障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现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指导教师满意度调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3月25日-4月15日二、评价主体及对象(一)评价主体2026届毕业生(二)评价对象指导2026届毕业论文(设计)或毕业实习的校内教师三、工作安排及要求(一)各学院应指定1名工作人员对接满意度调查工作,跟进本单位满意度调查工作进度,并于3月24日前填写在线文档:...
各教学单位,各室、处、部、中心、馆:为进一步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深入教学一线了解教学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广州南方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现就本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听课时间2026年3月16日-6月12日(第三周-第十五周)二、听课人员及范围(一)听课人员校领导、职能部门及教学单位正、副职(二)听课范围本学期面向本科生开设的理论课、...
各教学单位:为进一步健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机制,强化课程育人作用,持续改进教学工作,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广州南方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现组织开展本学期同行评价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听课时间2026年3月16日-7月3日(第三周-第十八周)。二、听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随机听课、观摩公开课或示范课等。三、听课对象及范围(一)听课对象本学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所有任课教师。(二)听课范围本学期本科教学计划内全日制本科课程(...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加强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自我评估和常态监控,现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学校2024-2025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编制发布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加强高等教育督导评估、实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的重要手段。...
各有关单位:按照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关于开展2026年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参评高校培训的通知》要求,我校将于2025年3月23日参加2026年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3月23日9:00-17:30二、培训地点 格致楼学术报告厅三、培训内容及目的围绕合格评估核心环节,解读高等教育评估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阐释合格评估国家政策、制度安排与指标体系内涵,梳理评建改工作要点及办学条件评价环节的实操规范,...
各教学单位: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校、教学单位两级教学督导组织在提升教学质量中的内外联动作用,高效开展教学督导工作,现将本学期教学督导相关工作安排如下:一、工作时间2026年3月2日-2026年7月3日(第一周--第十八周) 。二、听课范围本学期面向本科生开设的理论课、三实课、体育课(结业生重补修、学术报告型公选课等课程除外)。三、工作要求(一)校督导(含教学单位督导组组长)工作要求1.校督导每学期督导工作量不少于108课时(...
各教学单位:根据《广州南方学院本科教学检查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确保教学工作有序、高效地运行,将组织开展本学期期初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教学质量检查时间(一)校级检查时间:3月2日(二)教学单位、教务处自查时间:3月2日-3月6日二、教学质量检查组成人员(一)学校成立校级教学质量检查小组,由校领导、教学单位负责人、学生处、教务处、总务处、基建处、教学质量评建与督导办公室、...
各教学单位: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是保障和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及人才成效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强化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系统规范质量管理流程,现就本学期质量管理档案归档工作安排如下:一、归档材料范围具体归档材料详见附件。二、归档要求(一)教学质量评建与督导办公室将统一提供质量管理档案专用档案盒,供各教学单位存放纸质版归档材料。(二)电子版文件按照“学年学期-归档类型命名”建立文件夹目录,由各教学单位存放在本单位指定的计算机上,...
各教学单位:根据《广州南方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现组织开展本学期学生评价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评价时间12月29日-1月23日(第17周-第20周)二、评价对象及范围(一)评价对象本学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所有任课教师。(二)评价范围本学期教学计划内课程类别为课堂教学的所有本科课程{结业生重补修及劳动教育课程除外}三、工作安排及要求(一)请各教学单位确认不参评课程及教师(主要包括学术报告型公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