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2016〕124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学检查制度》,现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0月18日-11月11日(第8-11周)。
二、检查内容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实际情况,本学期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一)常规检查
1.教学基本情况,包括教师的师德师风、上课出勤情况、教学组织、教学思路、教学方法等,以及学生的到课率、学习态度、学习效果等。
2.大班套小班运行情况,包括存在的问题以及教学效果等。
3.教研与科研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建设进展、经费规范使用、按期结题、资料归档等。
(二)专项检查
教学大纲规范情况,包括以下方面:一是教学大纲形式上的规范性,如开出课程是否都修订了教学大纲,教学大纲格式是否完整规范;二是内容上的逻辑性,如是否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目标和规格,教学目标、课程要求、教学资料和教学进度等各要素是否合理衔接;三是教学大纲执行情况,如教师是否向学生告知了教学大纲,是否按照教学大纲的内容和进度组织教学。
三、检查方法
采取教学单位自查和教务与科研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自主采用听课评课、教学研讨、实地检查、查阅教学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创新检查方式,力求取得实效。
四、检查总结
(一)各教学单位在汇总各项检查数据的基础上,分析填写《教学单位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表》(见附件),并于11月18日前交至教务与科研部(A1-222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zdnfjwb@163.com。
(二)教务与科研部对全院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完成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报告,并做好期中教学检查信息反馈工作。
附件: 教学单位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表
教务与科研部
2016年10月18日
(联系人:余永龙,联系电话:020-61787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