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学校第五届教学督导员任期届满,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中大南方教研〔2018〕184号),现组建第六届校级教学督导员队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熟悉所督导专业,对相关学科的理论与方法有全面的了解,一般应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并能完成规定的督导工作量。
(二)非本校专职教师且应具有丰富的课堂教学实践经验,掌握教育科学理论知识,具有教学评价、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素质与能力。
(三)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办事公正,敢于直言。
二、工作任务
学校教学督导员每届聘期二年,每学期听课任务为48课时,其中随堂听课36课时,另12课时可作为非听课形式的多种教学活动。非听课形式的教学活动包括:与教师或学生的交流(面对面或线上)、评阅教学文件(教学大纲、课程简介、考试命题、学生作业等)并提出建议、参与教学竞赛和课件制作的评审工作、参加教学座谈会等。
三、劳务报酬
依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劳务报酬开支管理办法》,教学督导员完成工作任务,学校按月支付劳务报酬2000元(税前),全年按10个月计发。
四、推荐名额
每个教学单位可推荐1人。
五、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于2018年10月11日(周四)前将《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学督导员推荐表》(见附件)交至教务与科研部教师发展与综合管理科(A1-206),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nfxyjwbgx@126.com。
附件: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学督导员推荐表
教务与科研部
2018年9月25日
(联系人:耿雪 电话:61787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