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教务与科研部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10-06浏览量:

教务〔2015〕158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学评估实施办法》,学院将对按照本学期教学计划开设的课程进行期末学生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安排

(一)根据课程性质,评教卡分为理论课、实验课、体育课。请各教学单位于2015年12月18日前到教务与科研部领取评教卡。

(二)各教学单位应安排人员提前将各课程的评教袋封面信息统一填写完整,并按照应评人数将评教卡装入袋内。

(三)各教学单位组织评教时,应提醒评教组织者按照《评教操作流程》(见附件1)进行评教。

(四)评教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应认真检查,装袋封存每包评教卡,确保无漏评、漏装、误装现象,并如实填写《教学单位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学生评教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2)。

(五)各教学单位于2016年1月18日前将所有已评的课程的评教卡、剩余的空白卡及评教袋、《汇总表》的纸质版一并提交至教务与科研部A1-222室,《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zdnfjwb@163.com。

(六)教务与科研部于2016年3月25日前完成评教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并将评教结果反馈给各教学单位。

二、注意事项

(一)在评教过程中应严明纪律,明确责任,确保评教公正性。如出现虚假信息等情况,按责任事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各教学单位组织评教时应确保有效评教卡数量不低于参评人数的90%。对于评教率较低的单位将视情况予以通报。

(三)各教学单位可结合考前动员会等形式加强评教宣传,提高学生对评教的认识,引导学生规范评教。由于漏涂、多涂、错涂而造成的评教卡作废,导致评教结果误差,其责任由教学单位承担。

欢迎广大师生对整个评教过程给予监督,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务与科研部。联系人:林明秀, 联系电话:61787375。

 

附件:1.  评教操作流程

2.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学生评教汇总表

 

教务与科研部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