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5〕77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学评估实施办法》,学院现对按照本学期教学计划开设的课程进行期末学生评教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程序
(一)教务与科研部结合学院教学计划和实际开课情况,按照理论课、实验课和体育课三种类型订购评教卡,并根据学院总课表填写《教学单位学生评教卡发放表》。
(二)各教学单位到教务与科研部领取评教卡。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对于期末考试的理论课程,结合学生期末考试进行评教。由各教学单位评教组织者安排考生在该课程开考前30分钟入场进行评教,评教结束后开始考试。对于不安排期末考试的考查课程和体育课,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学生,在该课程最后一节课完成评教。
(四)评教活动结束后,各教学单位检查、整理评教资料,并及时查缺补漏,于本单位所有课程期末考试结束后两天内统一交回教务与科研部。
(五)教务与科研部对评教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于2015年10月前将评教结果反馈给各教学单位。
二、注意事项
(一)学院本学期采用了新的评教卡,学生填写课程名称和任课教师姓名后,还需填涂课程代码和教师工号。
(二)同一教学班由多名教师联合授课的课程,学生应对各授课教师分别评教一次。
(三)各教学单位应提前通知学生准备2B铅笔,用于填写评教卡。
(四)为防止学生不按要求填写而造成评教卡作废的情况,各教学单位组织评教时应按照期末学生评教操作流程(见附件),指导学生规范填写,确保有效评教卡数量不低于应参评学生数的90%。
各教学单位在评教过程中应严明纪律,明确责任,确保评教的公正性。欢迎广大教师和学生对整个评教过程给予监督,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务与科研部。
联系人:林明秀
联系电话:020-61787375
附件:期末学生评教操作流程.doc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