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学生评教是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学校教学质量提升、教师改进教学、增强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具有重要作用。现就本学期学生评教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6月9日-7月4日
二、评教对象及范围
(一)评价对象
本学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所有任课教师。
(二)评教范围
本学期教学计划内课程类别为课堂教学的所有本科课程。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请各教学单位确认不参评课程及教师(主要包括:学术报告型公选课、自主学习类课程、以代号命名的教师、已离职且本学期授课次数少于3次的教师),并填写《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不参评课程及教师汇总表》(见附件1),于6月4日前将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教学质量评建与督导办公室(A1-119),同时将Excel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angjiaxin@nfu.edu.cn。
(二)本学期所有学生均采取网上评教方式,各教学单位应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对已结课课程进行网上评教,学生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三)学生评教期间,各教学单位应每周跟进本单位每门课程的评教进度,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教学质量评建与督导办公室将定期检查各教学单位学生评教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对未完成学生评教工作的单位进行提醒。
(四)学生完成某一课程的评教后,方可查询该课程成绩。各教学单位务必及时告知学生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评教,未完成评教的课程无法查询成绩。
(五)学生评教结束五个工作日后,各教学单位可自行登录教学质量评价系统(即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查看学生评教结果及下载本单位统计分析报告。
(六)为确保评教结果的公平性,学生评教为匿名评价,各教学单位负责评教工作的人员不得擅自向他人泄露参评学生个人信息。
四、学生评教结果与应用
(一)学生评教分数采取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为降低学生评教结果的偏差,尽可能保证评教客观、真实,原则上单门课程学生评教参评率低于60%以及单门课程学生评教分数前5%和后5%的数据不计入教师的学生评教分数。
(三)评教结果作为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用于教师年终考核、职务职称晋升等,关系重大,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评教工作。
附件: 1.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不参评课程及教师汇总表
2.教学质量管理平台用户使用手册(学生版)
(以上附件详见OA)
教学质量评建与督导办公室
2025年6月4日
(联系人:唐佳欣,联系电话:61787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