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加强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自我评估和常态监控,现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学校2024-2025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编制发布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加强高等教育督导评估、实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的重要手段。请各有关单位本着高度重视的原则,依托填报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完成报告编制工作。
二、工作安排
2024-2025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分工及具体工作要求详见附件1、2。
三、注意事项
(一)各责任单位要在全面总结2024-2025学年本科教学工作的基础上撰写本学年教学质量报告,质量报告相关文字及数据的表述要与学校自评报告或2025年高等质量教育监测数据的表述保持一致。部分数据可采用图表、图片或附表的形式直观反映教学状态,要求做到数据准确、论证有力、表述规范。
(二)请各责任单位审慎对待质量报告编制工作,认真研读分工表中质量报告撰写内容要求。完成本单位所负责的质量报告后,并填报《2024-2025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方能提交至教学质量评建与督导办公室。
(三)教学质量评建与督导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各有关单位提交的质量报告,形成学校报告,并提交校领导审阅。
(四)请各负责单位于3月23日前将本单位质量报告和汇总表的电子版统一发至邮箱:hun@nfu.edu.cn,同步将汇总表纸质版交至教学质量评建与督导办公室(若谷楼119)。
附件:1.2024-2025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分工表
2.2024-2025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格式要求及注意事项
3.2024-2025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情况汇总表
(以上附件详见OA)
广州南方学院
2026年3月17日
(联系人:胡凝,联系电话:61787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