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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方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4-02-23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州南方学院本科教学检查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确保教学工作有序、高效地运行,将组织开展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时间

2月26日-3月1日(第1周)

二、教学检查组成人员

(一)学校成立校级教学检查小组,由校领导、教学单位负责人、教务处、学生处、一年级学生工作部、质量管理与评建工作办公室及教学单位教务办公室等相关人员组成(具体教学检查安排详见附件1)。

(二)教学单位成立本单位的教学检查小组,由教学单位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系主任)、教务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等相关人员组成。

三、教学检查内容

(一)校级教学检查小组主要负责对课堂教学秩序情况进行重点巡查,巡查内容如下:

1.教师教学纪律。包括教师出勤情况,对课堂秩序管理情况等。

2.学生课堂纪律。包括学生到课率、抬头率等。

(二)教学单位教学检查小组主要负责对本单位教学准备和教学秩序情况进行自查,自查内容如下:

1.教学准备情况。包括课程大纲执行情况、课程安排情况、教材发放情况等。

2.教学秩序情况。包括教师出勤情况、对课堂秩序管理情况、学生到课率、抬头率等。

(三)教务处自查内容主要为:

1.各教学单位教学准备情况。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课程大纲执行情况、课程安排情况、教材发放情况等。

2.各教学单位教学秩序情况。包括教师调停课情况、教师出勤情况。

(四)校级教学检查小组会在巡查结束后及时将有关问题反馈至教学单位。教学单位、教务处应结合本单位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填写本单位期初教学检查自查整改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3),并于 3月4日(星期一)前将自查整改情况汇总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angxy@nfu.edu.cn,纸质版由本单位进行归档备查。

附件:1.校级教学检查小组具体安排

2.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教学单位自查整改情况汇总表

3.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教务处自查整改情况汇总表

(以上附件详见OA)

广州南方学院

2024年2月23日

(联系人:仓小奕,联系电话:61787700)